7月1日全国开征新车船税 新疆开征时间推迟
近日,从自治区地税局得到消息,新疆关于新车船税的具体实施细则尚未制定完成,在7月1日全国范围内开征新车船税时,新疆开征时间将推迟。
交管部门的最新数据显示,目前乌鲁木齐机动车保有量近20万辆,其中私家车83587辆。 据了解,调整后的新车船税,载客汽车的上限由原来的320元提高到660元,载货汽车的上限由60元提高到120元。为各地结合本地情况合理确定税额标准留下空间。
目前新疆车船税的征收标准分别为:载客汽车20座以下每辆每年240元,20座以上的每年每辆300元;载货汽车按净吨位计算,每吨每年48元;挂车每吨每年36元;二轮摩托车每辆每年缴40元,三轮摩托车每辆每年缴48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