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展节能小排量汽车前景仍不明朗
据悉,由上海市经委牵头,市汽车行业协会、市技监局和市标准化协会等多部门共同制订的国内首个《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技术条件》地方标准有望在沪正式出台,目前已进入国家技监总局的备案程序。(7月11日《劳动报》)
上海《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技术条件》地方标准的出台,说明上海在这方面走在前头,不过,仔细一琢磨,要实施这一标准,前面还有不少路要走。
2005年11月,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司长刘治曾提出经济型轿车的标准,认为小排量汽车发动机排量要小于1.4L。有分析曾认为“目前符合发改委条件的小排量车型只占到原来限制车型的10%左右”。而上海拟出台的这一地方标准规定,高性能小排量车要满足排量在1.5L以下,根据这一标准,目前市场上仅有40%的小排量车可以达标。由此可见,上海的这一地方标准,在排量这一核心指标上,比当初国家发改委提出的要宽松。
尽管核心标准已有所放宽,但有关方面推动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发展的举措仍然力度不大,因为这一拟出台的地方标准“目前只是推荐性的,不具备强制力”。而且,对于标准实施后,可能会对小排量车上牌和缴税会有所优惠的说法,有关负责人则表示不会马上推出。
一方面是出台一个仅具“推荐性”的不具备强制力的标准,一方面相关配套优惠措施的出台尚待时日,在这种情形下,纵然核心指标已经放宽,环保型小排量汽车要想真正发展起来,仍然“任重而道远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