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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总局:08年7月1日全国实施国III标准

环保总局:08年7月1日全国实施国III标准

  国家环保总局近日宣布,自2008年7月1日起,全面停止仅达到国Ⅱ排放标准轻型车的销售和注册登记,各汽车生产企业应在2008年6月30日前合理安排制造、进口计划,确保2008年6月30日前停止制造、进口该类车,全部过渡到国III标准;明年1月1日起,重型车要先一步达到国III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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