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我去深圳打工,政府奖我多少钱?
如果我去深圳打工,政府奖我多少钱?
深圳市委副书记、市长许宗衡向中国人寿保险(海外)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颁授了2000万元的支票,代表深圳市政府对该公司从北京迁址深圳的行为表示奖励。副市长陈应春表示,中国人寿保险(海外)公司迁址深圳,是对深圳良好金融生态的肯定,对吸引金融机构进驻深圳具有示范作用,有利于提升深圳保险行业层次水平,对深圳保险业发展起着重要推动作用。(《南方都市报 》)
2000万,政府大笔一挥就奖励给了企业。政府不是不能奖励企业,可如此巨额的奖励,是否该跟纳税人打个招呼呢?毕竟,政府花的都是纳税人的钱。可事先广大纳税人对此并不知情,只是在奖励既成事实之后,通过媒体的报道才突然得知,原来政府还有这么个大手笔。
政府的奖励一定要有依据。深圳此次奖励的理由,一是迁址是对深圳良好金融生态的肯定,二是对吸引金融机构进驻深圳具有示范作用,三是对深圳保险业发展起着重要推动作用。理由似乎还很多,可怎么看都是政府一厢情愿的假想,停留在理论上的“意义”阶段,并无具体的数字,更没有实际的效果。
假如以上几点能成为奖励的理由,那么,如果我去深圳打工,政府能奖我多少钱?我好歹也是“中共党员、本科学历”,能到深圳打工,是对深圳良好赚钱环境的肯定,对吸引某些打工仔南下深圳具有或多或少的“示范作用”。同时,谁又能说对深圳的发展起不到一点推动作用呢?不用奖我2000万,奖2块钱行不?
不过,说归说,如果我真的到深圳去,别说拿不到奖励,恐怕连政府的人毛都见不到。人家保险公司是大企业,财大气粗,我也就是个普通百姓,算老几呢?
一些地方政府对企业频抛媚眼,特别是在招商引资上不遗余力,其目的很简单,还是因为企业能够给当地带来财政上的好处。有的地方迫于发展的需要,或者仅仅为了政绩的需要、为了别人对“良好投资生态”的肯定,就将招商引资赋予了过高的意义。是投资就欢迎,是企业就讨好,无一例外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一类的“超国民待遇”,政府不惜成为企业的“跟班”。
政府对招商引资的狂热,已经开始有弊端显现。一方面不利于土生土长的本地企业发展,另一方面也让招来的一些企业有了“高人一等”的感觉,处处索要优待,甚至出现更严重的问题。近年来跨国公司在华频频出现的品牌危机,如肯德基的“苏丹红事件”、雀巢奶粉碘超标、联合利华旗下“立顿”速溶茶氟化物超标等,都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。拿纳税人的钱去做人情讨企业的欢心并不可怕,可怕的是唯企业和投资马首是瞻的心态。乔志峰的BLOG